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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为肝母细胞瘤患者张某捐款5000元

   

 张某某,2014722日生人,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某办事处某村人,父亲张某,母亲朱某于2016215日因腹部肿大,由家人带至医院医治,经诊断怀疑是肝母细胞瘤,因肿瘤巨大当地医院无法医治转院去北京医治。经北京专家诊断后先化疗再手术。经过2个疗程化疗后手术切除,确诊是肝母细胞瘤,医生让术后再化疗医治。当到第三个疗程时孩子病情转危,甲胎只升不降。孩子的父亲张某弟兄1人、爸爸70岁、母亲宣某己过世、奶奶丁某90岁。前期治疗积蓄己花光现己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,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得知以上情况后,在20167月,组织全所律师为患者张某捐款5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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